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二)落实生产者责任,对自身生产和销售环节加强管理与控制,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检测机构给予处罚,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严肃追责,除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外,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
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加大对骗补企业的处罚力度,建立统一市场,确保真实、可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按有关文件要求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
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落实推广应用主体责任、建立惩罚机制等其它相关规定继续按《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附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12日 ,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一)提高技术门槛要求,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或网上举报平台,还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取消补贴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等限制性措施,暂停推荐车型目录、按型号扣减或缓拨补贴资金,。
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鼓励技术水平高、安全可靠的产品推广应用, (二)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等措施,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各地对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
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鼓励低能耗产品推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